仲裁也實行仲裁員回避制度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》和《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》的規定,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必須回避,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:
(1)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、代理人的近親屬;
(2)與本案有利害關系;
(3)與本案當事人、代理人有其他關系,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;
(4)私自會見當事人、代理人,或者接受當事人、代理人請客送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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